关于组织武汉晴川学院2026年“3·25”心理健康活动月“记忆博物馆”旧物故事分享会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每一件旧物都是一段时光的印记,每一个故事都承载着独特的情感与记忆。为更好地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鼓励大家善待自我、关爱自我,保持对生活的热情与期待,倡导大家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重温岁月温情、传递善意美好,通过旧物承载记忆、联结心灵,积攒生活中的温暖力量,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2026年“3·25”心理健康活动月“记忆博物馆”旧物故事分享会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活动主题

“记忆博物馆”旧物故事分享会

三、活动对象

武汉晴川学院全体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26年3月18日—2026年4月29日

五、活动流程

(一)线上作品征集(2026年3月18日—3月28日)

1.征集内容:寻找一件对你具有特殊意义的旧物(如照片、信件、日记、玩具、生活用品等),分享与它相关的真实故事。内容可以关于亲情、友情、成长、奋斗、告别或重逢,要求情感真挚,能体现个人思考与感悟,严禁虚构、抄袭。

2.作品提交:参与故事分享的同学,需准备一张旧物的清晰照片(或与旧物的合照),并附上一段不少于800字的文字故事(图文格式具体要求见附件一),文档标题命名为“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姓名+学号”(例:会计学院+会计2501+张三+xxxxxxxxx),电子版发送至各班心理委员处。

各班心理委员需于3月28日18:00前收集并整理投稿作品电子版(模板见附件二,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全称+专业年级班级+心理委员姓名”),并统计好《2026年“3·25”心理健康活动月“记忆博物馆”旧物故事分享会活动投稿人员名单》电子版(模板见附件三)发送至所在学院作品对接负责人的QQ邮箱。

(二)线下作品遴选(2026年3月28日—4月7日)

将由活动评审团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初评,择优选出50-100个优秀作品,其作者将受邀参加线下分享会。

(三)参与人员公示(2026年411日)

受邀参与分享活动的人员名单及具体分组情况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受邀同学可用QQ扫描公示名单下方二维码,加入官方活动QQ群,具体参与线下分享的时间及地点,将在群内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群内通知。 

(四)线下故事分享(2026年413日—429日)

本次线下故事分享将分组进行,每组约10人,每场活动时长约1-1.5小时,参与者请仔细阅读活动要求并于规定时间(一般为工作日18:00)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14团辅室参与活动,请同学们预留好充足的时间,按时参与活动。此次线下旧物故事分享会设有如下环节:

1.入选者可携带旧物原件(或打印出的照片)来到现场,小组全体成员作简要的自我介绍,轮流分享自己关于旧物的故事,分享时长控制在3-5分钟;

2.每位参与者分享结束后,开放 2-3 分钟互动时间,其他同学可主动分享聆听感受,或交流自身相似的生活经历,促进彼此情感联结与思想碰撞;

3.主持人就上述分享,梳理全场过程亮点及共性;

4.主持人随后为每位参与者发放便签纸,大家写下对本次活动的感受或寄语,最后将所有便签及旧物照片收集粘贴,共同打造“情感共鸣墙”,定格活动温暖瞬间。

六、其他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各心理专干、心理委员积极配合“3·25”心理健康活动月的相关工作。

2.请活动参与人员在活动结束后认真填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必修课活动学时记录表”全部内容并将纸质版送至各班心理委员处,由各班心理委员于2026年5月13日18:00前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13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签字盖章后返还至各班心理委员,请参与线下故事分享同学的自行按要求及时上传至“学习通”APP“心理实践登记”版块,待审核通过后可获得2个心理实践课时。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所有。

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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