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必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实践学时获取说明

作者: 时间:2023-10-09 点击数: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学时学分规定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公共必修课,共计32学时,2学分。其中理论课16学时1学分,实践课16学时1学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理论课在教务系统中的课程名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开课对象为大一新生(一般情况下,本科生于大一上学期第9周至第16周开课,专科生于大一下学期第1周至第8周开课,每周2学时,一共8周)。学生按相关要求完成理论课的学习及考查,可获得1学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课在教务系统中的课程名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学生在第五学期结束前按要求完成实践课部分,可获1学分。


二、如何获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践学时

1.起始时间

大一入学后开始至大三上学期结束(即大学第一至第五学期)。

2.实践内容

学生可根据个人时间和兴趣,自行至少参加8次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其中,8次实践活动中必须包含1次参加心理健康主题讲座的记录),相关实践活动包括:

1)由学校选拔推荐,代表学校参加校外各类心理实践活动,如心理知识竞赛、心理短视频大赛、心理情景剧大赛、心理委员交流活动等;

2)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各类校级心理实践活动,如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知识相关培训及比赛3·25/5·25/10·25心理健康活动月等;

3)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院级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学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心理主题班会(学时核算时,最多只算3次)心理知识相关培训及比赛3·25/5·25/10·25心理健康活动月等;

4)作为校级或院级心理健康教育团队正式成员,协助指导老师开展校级或院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5)作为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学校专项系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心理实践学时登记、审核、认定流程

学生每参加1次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可获得2个实践课学时,参加8次可获得16学时的实践课学时。具体流程如下:

1.参加活动时

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兴趣,选择参与心理实践活动,保持专注和投入,以真诚、接纳、开放的态度,充分感受自己的觉察和感悟,沉浸式体验一场心灵之旅,并至少拍摄并留存1张活动打卡照片(如自己在活动现场的自拍照,能看清活动现场及本人面部)。

 2.参加活动后

1)根据个人的活动体验,及时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必修课活动学时记录表》(可在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官网或“学习通”APP“下载专区”下载打印本表),并找相应指导老师签字盖章;

(2)在活动结束后5天之内学习通”APP学工服务板块“心理实践登记”填写并提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必修课活动学时记录表》(扫描件)和活动打卡照片;

(3)指导老师会在活动结束后10天之内完成审批,学生须及时查看审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审批结束后7天之内提出复查;

(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学习通”APP汇总的信息,将各学院所有学生的心理实践课时认定情况反馈至各学院,学生可自行在所在学院查询,如有异议可及时申请复查。


四、 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必修课活动学时记录表》中盖章、指导老师和“学习通”APP心理实践登记环节“审批人”选择的说明

1.若活动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办,记录表中指导老师为心理中心的相关指导老师,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盖章,审批人为该指导老师;

2.若活动为二级学院主办或承办,记录表中指导老师为该学院心理专干老师,盖该学院心理实践活动审批专用章,审批人为该学院心理专干老师;

3.若活动为班级“心理主题班会”,记录表中需辅导员老师和心理专干老师同时签字,盖该学院心理实践活动审批专用章,审批人为该学院心理专干老师。


Copyright © 2017-2020   武汉晴川学院   鄂ICP备10004916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华科技产业园玉屏大道9号   邮编:4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