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武汉晴川学院2024年3·25心理健康活动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01 点击数:

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是我校专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机构,长期致力于构建和完善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始终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与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为更好地塑造心理育人文化品牌,丰富心理育人文化内涵,提升心理中心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特举办3·25心理健康活动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3日

 

二、 活动流程

(一) 作品提交(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7日18时)

1.  作品设计者需提交作品源文件、格式为JPG或TIF的图形文件、作品文字说明word版,文件均以“学院全称+专业年级班级+参赛人员姓名”命名,若有多名组员需全部写上(如“会计学院+会计2301+张三、李四”);并提交作品及文字说明纸质版(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及作品《原创承诺书》(见附件二)至各班心理委员处。

2.各班心理委员需于5月7日18:00时前收集并整理报名作品电子版(模板见附件三,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全称+专业年级班级+心理委员姓名”),并统计填写好《2024年3·25心理健康活动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大赛”活动参赛人员名单》电子版(模板见附件四)发送至所在学院作品对接干事的QQ邮箱,并同时将设计作品及文字说明纸质版及作品《原创承诺书》签字版递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13室。

 

学院    

负责人    

负责人QQ号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林晋明    

2445962660    

北斗学院    

黄梅燕    

960046413    

计算机学院    

黄诗雨    

2307938938    

外国语学院    

黄琪    

17079359755    

传媒艺术学院    

黄静怡    

1934399976    

会计学院    

张舒阳    

1160478866    

设计工程学院    

刘校勇    

2680181817    

商学院    

陈昌极    

2125989119    

 

(二)作品初选(暂定:5月7日—5月15日)

活动组委会将会对提交的作品进行初选,淘汰格式错误、不符合字数要求、立意消极、无新颖性的作品。

(三)网络投票(暂定:2024年5月17日—5月24日18时)

活动组委会将筛选部分优秀作品公布在心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网络投票,实行一人一票制,最后结合活动评审团综合考评审评奖。

(四)专家评议(暂定:2024年5月24日—5月29日16时)

网络平台投票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议。

(五)结果公示(暂定:2024年6月3日)

综合以上评选结果(网络投票结果占40%,专家评审团评审占60%),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并在心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三、 参赛要求

1.  参赛同学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报名,小组成员不超过三人。

2.  所有参赛者都必须保证本人参赛作品的原创性,自主独立创作,严禁抄袭,参赛作品均需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禁止一稿多投,主办方及经主办方所授权的第三方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报道、宣传及出版的权利,同时享有对本次参赛获奖作品或方案的所有权、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一切知识产权,获奖者本人不得再做任何形式的使用,也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使用。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由参赛者承担一切责任,主办方保留追责的权利。

3.  参赛者根据本次大赛主题需提供LOGO的平面设计稿及效果图(纸质版),包括可供编辑和输出的电子源文件,以及格式为JPG或TIF的图形文件,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即300像素/英寸)。

4.  LOGO作品需提交不低于200字的作品介绍,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5.  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传递正能量。LOGO设计聚焦心理中心特点和心理育人文化,彰显心理中心专业特色,具备丰富内涵,有关设计理念的阐释要求依据充分、寓意深刻、真挚动人,抒发浓厚的心理育人情怀理念,可融入武汉晴川学院特色。

6.  作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应可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应可用于文件、宣传用品和媒体网络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7.  作品一旦提交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 奖项设置

3·25心理健康活动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大赛”主题活动拟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最佳人气奖1名。一等奖作品最终将会被采用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LOGO。

 

五、 其他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各心理专干、心理委员积极配合3·25心理健康活动月的相关工作。

2.凡经心理委员提交至心理中心且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名单将会在微信公众号官网公示,请名单上参赛人员在活动结束后递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必修课活动学时记录表"纸质版至各班心理委员处,由各班心理委员于2024年6月5日18:00点前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13室,心理中心统一签字盖章后返还至各班心理委员,请参赛同学自行按要求及时上传至“学习通”APP“心理实践登记”板块,待审核通过后将获得2个心理实践课时。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所有。

 

六、 附件

附件一:《2024年3·25心理健康活动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大赛”参赛人员作品纸质版提交模板》

附件二:《2024年3·25心理健康活动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大赛“原创承诺书》

附件三:《2024年3·25心理健康活动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大赛”心理委员提交电子版作品格式》

附件四:《2024年3·25心理健康活动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大赛”参赛人员名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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