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晴川学院2018级心理委员培训通知及方案
作者:心理健康中心 时间:2018-10-08 点击数:
一、培训目的
为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同学们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也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的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长效机制,决定开展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2018级大一新生各班级心理委员、向日葵心理协会成员必须参加,其他年级心理委员可选择性参加。
PS:凡参加成员均可记心理健康实践必修课课时,每场2课时。
三、培训时间
2018年10月10日—10月24日,此期间每周三下午。详见具体课程安排。
四、培训地点
武汉晴川学院教四101, 大操场
五、培训方式
以集中授课和团体辅导为主,辅以小组讨论和课堂练习等形式。学习结束后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予以颁发《武汉晴川学院朋辈心理辅导员资格证书》,表现优异者予以颁发优秀学员的证书。(考核仅对2018级新生心理委员和向日葵心理协会成员进行)
六、课程安排
培训 形式 |
培训主题 |
授课 老师 |
时间 |
地点 |
讲座 授课 |
开班仪式 |
朱诗婕 |
10月10日13:00 |
教四101 |
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 |
朋辈心理辅导会谈技术与训练 |
史梦璐 |
10月10日14:30 |
教四101 |
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危机应对 |
胡岳 |
10月17日13:00 |
教四101 |
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的组织与开发(理论知识) |
韩丽芬 |
10月17日14:30 |
教四101 |
团体 辅导 |
人际沟通和交往、团体辅导活动的组织与开发(实践体验) |
王婉 |
10月24日13:30 |
大操场 |
七、培训要求
(一)各学院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为培训学员的学习提供时间保障,并为学员参加培训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学员上课期间不得闲谈,不得携带食物进场,不得无故中途退场,要求关闭通讯工具,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三)由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培训期间的考勤工作,培训前3分钟结束考勤,培训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场者,视为无故旷课;
(四)为保证学习效果,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必要请假时,需提前向所在学院综合办公室提交申请并签字加盖系部公章,上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凡迟到早退1次、请假1次、培训课作业低于60分1次均取消评优资格;凡迟到早退达2次或请假达2次或者无故旷课达1次者不得结业。
(五)凡未结业的学员不得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或者向日葵心理协会工作考核不合格。
八、培训考核
具体培训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 武汉晴川学院2018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评分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