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10.25”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助力同学们掌握一定的心理调适方法,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经研究,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年“10.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

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活动主题

“拾光里——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主题作品征集活动

、活动对象

武汉晴川学院全体学生

、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5日—10月31日

、活动流程

1、10月15日—10月25日,活动宣传、作品提交。

2、10月26日—10月27日,优秀作品评选。

3、10月28日,优秀作品获奖名单公示。

4、10月29日,优秀作品展出,展出时现场观众可以给自己喜爱的作品的作者写一封回信。

5、10月30日,工作人员会选出优质回信递交至作者手中。

6、10月31日,每位作品展出的作者最终选出若干(具体数量根据回信数量商定)喜爱的回信,反馈给活动工作人员。

7、获奖作品及优质回信将进行网络推送。

六、作品要求

本次10.25“拾光里”主题作品征集活动,作品请围绕“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来展开叙述,不限制表现形式,但作品必须附有文字说明。

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包含损害国家荣誉民族利益、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内容具有感染性,作品主题可以包括温暖、开心、感动、奋斗等等,并分享你为什么认为这个时刻是对你最重要的时刻、它能对你产生什么样的启发、能触动你什么样的情绪等。

2、所有作品要求原创,文责自负,作者对作品有署名权。

3、如果采用纯文字呈现,文字语言要通顺流畅,文章层次分明(不少于800字)。

4、如果采用图文呈现(可以是单张或者一组自己拍摄或绘制的图片,并附上不少于500字的文字说明,以便于表达清楚该图片所蕴含的寓意)。

 5、如果采用视频呈现(基本素材需使用自己以前发生的旧视频片段,如有需要可以适当引用其他视频,并且附上不少于500字的文字说明)。

         6、 所有文字说明部分的格式要求:须自拟题目(黑体小二号) ;正文部分须使用宋体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0磅;文档落款部分须包括作者姓名、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学号、手机号码(例: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供电1901 张三 学号: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

报送方式

  1、请有意参赛的17、18、19级同学将本人参赛作品电子版(电子版均需以“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姓名+学号”命名)在10月24日22:00前,上交至各班心理委员邮箱,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作品,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2、请17、18、19级各班心理委员汇总参赛同学作品后,填写《武汉晴川学院10.25作品统计表》(见附件一),于10月25日17:00前,将本班的《武汉晴川学院10.25作品统计表》与各班同学的参赛作品压缩包一同发送给各学院对接本次10.25活动的心理协会干事,在截止时间前未提汇总名单及参赛作品,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各学院对接的心理协会干事如下:

学院

对接干事姓名

联系方式/QQ

外国语学院

张雅诗

3057066231

北斗学院

董琛

1751822289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汪诗林

2734469062

设计工程学院

尹菀

1171441849

会计学院

陈果

1060909841

传媒艺术学院

彭童玉

1849906269

计算机学院

胡加正

1428207407

商学院

雷倩

1342799402

3、由于2020级大一新生班委未确定,故2020级大一新生则以个人为单位将本人参赛作品及《武汉晴川学院10.25作品报名表》(见附件二)压缩打包提交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需以“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姓名+学号”命名,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作品,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对接干事姓名

作品接收邮箱

明熹月

1614383467@qq.com

八、奖项设置

“拾光里”主题作品征集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初定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若干。具体名额将根据参赛人数和参赛作品质量做适当调整。

九、其他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各心理专干、心理委员积极配合10.25心理健康活动月的相关工作。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提交的所有作品有权进行技术性修改,并有宣传、推广、展示的权利。

3、凡是通过审核后符合参赛作品要求的所有参赛者,都将获得2个实践心理活动课时。

4、前期未提交参赛作品或审核未通过的参赛者,凡是参与回信活动被评选为优质回信的同学都将获得2个实践心理活动课时。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所有。

 

 

附件一:《武汉晴川学院10.25作品统计表》                              

附件二:《武汉晴川学院10.25作品报名表》

                         

 


                                                        武汉晴川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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