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新生心理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时间:2019-09-3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教思政【2017】3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大排查大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了解我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完善心理健康档案,及早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为我院的学生管理、思想教育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为学生成人成才保驾护航,特拟定10月13日开展新生心理普查活动。

1.普查对象:2019级本、专科及专升本学生
      2.普查工具:症状自评量表(SCL-90)、大学生人格问卷(UPI)

3.普查流程:

(1)10月12日前,做好测试前资料准备、人员培训和组织安排等工作;

(2)10月13日,组织学生有序进行心理普查;

310月14——10月18日,完成数据筛查工作;

4)10月19——10月20日,新生心理访谈;

510月31日前,上报排查结果。

4.注意事项:

1根据以往普查情况,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每位2019级本、专科新生都能参加;

2)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普查动员,可以利用班会或其他时间段讲解《如何看待新生心理普查》,见附件一;

3)普查当天辅导员老师需要到场,组织学生准时到达指定机房,不要迟到,更不要无故缺查。温馨提示:普查前在机房附近集合,清点人数,如果同一专业分在不同机房,请提前分好,排好队入场,学生完成测评后,不要提前离场,同一批次同进同出,确保测评秩序

4按照中心安排全力配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韩丽芬老师联系。


附件一:《如何看待新生心理普查》/wcs/Upload/201910/5da02abe00d52.docx

附件二:《2019级新生心理测评操作说明及具体步骤》/wcs/Upload/201910/5da02ac969f00.docx

附件三:《武汉晴川学院2019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wcs/Upload/201910/5da02ad962d99.docx

 

武汉晴川学院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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